杭州市求实专修学校
护理实训室管理规则
实训室是教学的重要场所,是出人才、出成果的重要基地,必须严格管理,不断提高实训教学水平,特制定以下规定:
1.进入实训室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维持实训室内正常秩序。
2.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根据教学、科研任务计划的要求,经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实训工作。
3.实训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4.使用实训室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,发现损坏或丢失事故应立即向护理学院领导报告,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。
5.实训室的仪器设备要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,确保实训教学、科研的顺利进行。
6.实训室内的一切物品(包括资料等)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携出实训室。
7.在实训教学中,指导老师不得脱离岗位,必须离开时应交代其他指导老师看管,并说明注意事项。
8.严格遵守安全、防火制度,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措施落实到位,设立一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并做到人走关灯、断电、关水、关好门窗。
9.严禁在实训室内吸烟、就餐,不得使用实训设备处理食物,不得在实训室内存放个人物品。经常保持整洁、安静,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实训环境。
10.师生均要遵守实训室管理规则,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。